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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鑒近年來生育率降低,造成少子女化及人口老化現象,扶養負擔加重,

本府已綜合市府各局處資源,一舉推出「助妳好孕」系列專案如下:


(一)市民生小孩、每胎2萬元生育獎勵(民政局辦理)。

(二)全臺北市87%、近9萬名孩童,月領2,500元育兒津貼(社會局辦

理)。

(三)國民教育延伸到大班,補助5歲幼兒入學(托兒所由社會局辦理;

幼稚園由教育局辦理)。

(四)學校幫忙照顧小學生到晚上7點、公立幼稚園孩童到晚上6點(教

育局辦理)。

(五)今年先擴大實施「免費」孕前健檢(衛生局辦理)。

(六)北市762家大型企業需設托兒設施(勞工局辦理)。

(七)將推全國首創的《居家式兒童照顧服務管理自治條例》(社會

局辦理)。


其中涉及本局之補助政策及措施有「育兒津貼」、「5歲幼兒學費補助」

及提升托育服務質量等項目,詳以下說明:


(一)育兒津貼:

預計自100年1月1日起實施「育兒津貼」,期於財政可負擔之前提下,朝

向大部分市民均可受惠之政策方向施行,預計全市87%家庭、近9萬名孩

童均能受惠,每名兒童月領2,500元。屆時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申請人

(兒童之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得向兒童戶籍所在地之

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


(1)兒童未滿五歲。

(2)兒童及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滿一年以上。

(3)申請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

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者。
申請人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為受扶養

人而有上開情事者,亦同。

(4)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5)兒童未領有政府其他同性質之補助或津貼。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受前項第二款設籍滿一年之限制:

(1)兒童未滿一歲其出生登記於本市且戶籍未有遷出本市紀錄者。

(2)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灣地區無戶籍。



(二)5歲幼兒學費補助:

99學年度起,即今年9月開始,設籍本市5歲幼童就讀公立幼稚園,只需繳

交點心與午餐費,就讀私立幼稚園或公、私立托兒所者,每學期比照公立

幼稚園補助1萬2,543元。若已經領取中央各項補助(如:「扶幼計畫」)

且低於本市5歲幼兒學費補助額度者,由教育局及本局分別補足差額。




(三)將推全國首創的《居家式兒童照顧服務管理自治


條例》:


除津貼之發放外,亦著重強化托育政策,本局首創《居家式兒童照顧服務

管理自治條例》,已於99年5月25日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待市議會通過後,

即為全國第一個管理與輔導保母的相關法源,可將保母納入登記管理、發

放服務許可證書、規範收托人數,以及釐清其他權利義務關係等。市府已

在去年9月成立「臺北市保母托育制度管理委員會」,未來研議定期公布

保母及托嬰中心的收費及退費基準,也就是公布「行情價」,供家長參考

。也即將啟動建置「育兒友善園」,以社區為單位,利用托兒所既有的托

育服務、場地、設備等,與社區保母系統照顧網配合,家長或照顧者可共

享社區托育資源,提升兒童照顧品質,未來亦將籌設4個「親子館」,提

供親子共同成長與遊戲的場域。期在津貼與服務的雙重配套下,讓臺北市

成為鼓勵並支持市民能安心生養下一代的城市。



http://tcgwww.taipei.gov.tw/ct.asp?xitem=1264854&CtNode=5321&mp=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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